西北地区的历史和政治发展 1历史和政治发展
考虑到政府管理在西北地区的演变方式,立法建筑的建设意义是十分重大的。尽管19世纪后期西北地区就有负责的政府机构了(由加拿大其他地区的代表当选为当时的政府工作人员),但从1905年起,西北地区的事务由渥太华的一位专员,或者理事会任命的公务员,或两者的组合负责。
1951年,“西北地区法”修正后,某种形式的代议制政府得到恢复,麦肯齐地区的三名成员当选为地区委员会成员。 1965年,弗罗比舍湾(Iqaluit)的Abe Okpik成为第一位在安理会任职的土著成员。
到1966年,权力的中心已经开始转移,到Carrothers委员会时地区要求归还更多的权力到西北地区议会,理事会中有七名人们选出来的成员和五名被任命成员。尽管如此,政治权力还是掌握在渥太华指定的专员的手中的。 1967年,黄刀镇被任命为西北地区的首府,西北地区政府所在地正式从渥太华移至黄刀镇,由斯图尔特霍奇森专员领导。直到1975年,第一个由人民选出来的由15位议员组成的理事会得到了管理西北地区的权力(这是加拿大历史上第一次,立法机构中的议员大部分是Dene,Métis和因纽特会员)。
1980年,从议员中选举出一个领导人的制度(最终变成总理的头衔)由乔治布拉登创建并实施的。到1981年,民选代表人数已增至24人,执行委员会中有7人。建立一个完全由选举产生的理事会是一个使西北地区的一开始塑造联邦政治的关键步骤。
1987年,当时的专员约翰·帕克将行政权力从专员转移到执行委员会后不久,第十一届立法议会通过了一项立法,授权政府领导层对政府行政部门的整体管理和方向进行管理。 1990年,在Nellie Cournoyea成为加拿大历史上第一位西北地区土著女性总理的前一年,议长Richard Nerysoo宣布立法大楼的建设将开始。
纵观其历史,立法会在开展业务时面临着巨大的后勤挑战。西北地区的立法议会由许多偏远社区组成,拥有庞大的地理选区,并且是加拿大人口最稀少的地区之一,议会的任务是在面积超过300万平方公里的西北地区收集到64,000人的声音,其难度是非常巨大的(相对而言,St保罗在安大略省的人口只有15万平方公里,人口却有116,4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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